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7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3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佳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的表决权票数等于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所选举的董事人数。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是否入选。
当选原则为:1、差额选举时,以得票多且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半数者当选;2、等额选举时,以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半数者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洋、高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